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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第十二篇】观念这回子事情:关于未婚的同居【原创 首发SIS001】【作者:欲人】
我有个好友,是铁哥们之列的。他比我成家早,育有一子一女,女儿为大,21岁了。
今年以来,该友屡屡与我谈起令他头疼的要命的一件事情:他的女儿违逆他的父命和家规与她的男友同居了。
自不待言,“未婚而同居”在中国人的伦理观念中至今仍被与“不正派”搁在一起。老友的孩子有这种行为,使得老友倍感脸上不光彩。而与我唠这些事情,除了可见我与老友之间的友情之颇深和信赖,还有拜托我帮他规劝规劝女儿的隐意在里头。
其实老友的女儿我并不很注意,尽管我过往常常会去老友家串门儿。但因此老友女儿留给我的印象是个叛逆心十足的“野蛮女友”那号的90后。但在她的父亲的交谊圈里,我属于她十分敬仰的那类---源于我的律师职业和我的注重待人接物之修为的习惯。
因为女儿未婚同居的事情,老友在数次数落无效后甚至动用“父权”“修理”过女儿一顿,但还是无效。因为老友总不能把女儿栓在裤腰带上走到哪里带到哪里。而老友一出门,就是女儿出他视野的机会。而老友反对女儿与其男友交往的理由则是“那小子不但是个经济来源朝不保夕的打工仔,而且还是个外地人”,因为这些,女儿的男友经不起老友的上门骚扰还换了工作单位,终于躲开了老友的搅扰,但与老友女儿的联系却是老友没有办法禁阻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老友的所作所为自然是在其自认为“为了女儿好”的心态下操心的。诚然,老友的作为是不是出于好心做了坏事我一言难尽。但老友对女儿“未婚”而与男友“同居”的事情却令他觉得奇耻大辱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而作为一种典型的“中国理念”,未婚同居到底是不是就真的应该受到如此的穷追猛打呢?我真的感慨良多啊!
在一次与老友的闲聊中,老友凭着一种几乎是与生俱来的“卫道感”咄咄逼人的向我发吼:“你说说!八字不见一撇儿就这样明铺热盖鬼混在一起!现在的社会风尚是不是很败坏啊?你说我的这个闺女咋就不晓得人要活脸啊?”
“瞧你说的,好像你的女儿死都有余辜了呢!”我听着老友的话不禁笑了起来。显然,“未婚同居”在中国的伦理里跟“鬼混”是孪生词儿哦。所谓“八字儿不见一撇儿就明铺热盖鬼混在一起”毫无疑问是一种“中国式”的主流层面的说教呢!
“我到认为你是故作渲染呢!现在的后生们可不跟你我一样啦啊!15,6了还拖着鼻涕满街跑哩!”我的回应是令老友摸不着头脑了一会儿的,他当时竟然说我是幸灾乐祸。
我极力用一种在思索着的审慎口吻试图先劝慰一下老友,让他不要急火攻心的杞人忧天---时世比人强!
我说出了我的认为,首先老友不应该把“未婚同居”说成一赤裸的是卑劣的道德败坏。现实是一个倡导以人为本的时代。而新生代们的爱情呢,以这个属于他(她)们而不是我们的时代的氛围,如果他(她)们出于其为了建立一个和谐的家庭之初衷,并且他(她)们认为光是花前月下的约会和舞场里悠悠的舞步已经不够,生活是更复杂的多层面,真正的和谐体现在生活的各个方面---甚至包括性生活的和谐的话,那我们作为过往的一代,是不应该用我们的尺度去衡量并约束人家的。当然,我指的是建立在具有一定道德修养,对社会和对方有一定的责任感,和对社会伦理有一个正确的理解,有彼此相互的尊重的基础上的“未婚同居”,而不是那种混世堕落以同居形式“玩弄异性”的勾当。所以,我想老友做了如下发问-----
“你是不是了解?你的女儿与男友同居是不是经过她深思熟虑后的选择呢?混世仅仅出于对你的逆反心理呢?”老友显然被我问住了。
“一个20来岁的黄毛丫头,有什么深思熟虑不深思熟虑的呢?”老友自以为是的回答了我。你瞧见了吧?中国人的代代传承的“教诲”就是用老友这样的“强力暴政”不容人争辩地走到今天的。所以,我真的感觉到有许许多多的“问题孩子”就这样被逼上梁山,落草成“寇”!
由此所及,我想到了我几年前看过的一部电影,电影的名字已经忘了,是欧美的影片。
在那部电影里,一个父亲在读高中的女儿提出要去男朋友家过夜时,父亲思索了一会儿,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女儿,甚至还关照女儿应该学会使用避孕套。这样的事情在中国会发生吗?恐怕所有的中国人会哄堂大笑的吧?!即便有这样的“禽兽”之父母,也会被“中国唾沫”淹死的吧?甚至我相信中国的警察应该也会找他谈话也未可知哩。
但西方人那种对恋爱婚姻的人性化理解和追求生活和谐尊重个性和性生活的适应,子女对父母的坦诚相见当父母的对子女们自由的尊重深深地感染了我并让我铭记在 心。
当然,由于文化的差异,这些西方人所谓的尊重在中国会被理解成放纵。而异域摒弃的扼杀在中国会被诠释成“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慈爱。东西方观念上的差距之大令人感怀。但我最终还是答应为老友劝解一下他的反叛性十足的女儿。
“我爸是在关怀我吗叔?我感觉不到,我只感觉到在他眼里我没有什么是我自己的。就像他骂我是给祖宗八代败兴那样,我只想挣脱出他的强加给我的监狱。”在其后我见到老友的令他“颜面丢尽”女儿是,他的女儿这样告诉我她的父亲留给她的印象。
“嗯,你的话我不一味反对。你爸不一定全是对的,但你要信,他是真关爱你的,孩子。是,他太少考量她的所作所为给你的感觉,你也是一样的啊,你也在无视你的爸爸的感觉,他全身心爱你呵护你的真实感觉。”我把老友的女儿最终说得哭了,因为她从我的话里发现了她父亲对她的爱。
老友的女儿至今最终也没有结束与其男友的同居。但他们父女间的关系缓和改善了许多,我也由此更加坚信理解与沟通之于人们的互动交流是多么重要。
作为父母,我们常常以“爱”做理由,过多地干涉儿女的人格和自由。使得想要把他(她)们留在身边的初衷每每演变成子女的离家出走。
观念真的是个根深蒂固的东西啊!使得我们不能指望在一朝一夕更新它。但我们有必要晓得----观念不是永恒的真理和尺度,而是需要与时俱进的一种理念。
“ 昨天的真理会在今天变成谬误”绝不是不可能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