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duolesiji 发表于 2012-7-16 10:33   只看TA 191楼
正他们连这么点挫择也都不相信对方,离婚时迟早的事情,晚离不如早离,楼主做了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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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kerlong 发表于 2012-7-16 23:56   只看TA 192楼
哥们!你玩过火咯!小心被人记恨啊!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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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芳草 发表于 2012-7-17 01:41   只看TA 193楼
缺德啊!缺德!这事你怎么办?你可以通过隐身方式,给他们说明白,要是真没法,你就得挨顿胖揍,也得给人家说明白啊!不能眼睁睁看着人家两口子为了你一个恶作剧活活拆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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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123 发表于 2012-7-17 02:05   只看TA 194楼
还有这种事呀,好像看故事似的,不过如果真干了,最好去和人家解释清楚,就算人家离婚了,也应给人家女人留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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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ngyasheng 发表于 2012-7-23 01:29   只看TA 195楼
楼主还真是缺德,不是一般的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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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gqq 发表于 2012-7-25 18:02   只看TA 196楼
楼主,你真的是太不厚道太缺德了点,这样你就把别人的幸福都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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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menhao2009 发表于 2012-7-27 22:09   只看TA 197楼
第一次捡到楼主这么缺德的人,怎么了,半年过去了,咋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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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丽 发表于 2012-7-28 13:20   只看TA 198楼
楼主你办的这事也太缺德了。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你要让人家痛苦一辈子的。赶紧道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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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blue1985 发表于 2012-7-29 21:22   只看TA 199楼
首先表示对楼主的膜拜,这种馊到家的点子都能想出来,实在是佩服
其次建议楼主还是找合适的机会去道歉,否则会影响到小孩的心理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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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hundan86 发表于 2012-7-29 22:15   只看TA 200楼
引用:
原帖由 都要求填 于 2012-1-24 19:51 发表
现在打死也不能承认,反正他们连这么点挫择也都不相信对方,离婚时迟早的事情,晚离不如早离,楼主做了件好事。
这不是挫折的问题,而是事件本身就足够让人误解了,况且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清白,难免不会造成足够多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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