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2-11 17:46   全显示 1楼
我的看法却不同~说是乞丐~但是乞丐也有人权呀~在说了那个小女孩才17岁~成年都不到~依我的看法不该这样写~应该写成另一种~把小女孩养成起来~在以后玩母女同乐~现在就做太快了~这只是我的看法只能做为参考 ~不过还是在支持一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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