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男人多次对一家人骚扰并在公安机关有记录留存,然后拿着刀非法闯入那女生家中对所谓爱的人及家人做出伤害,不管他们所以得感情或者所谓的恋爱纠缠有多么不清不楚,但主观上是这个男人拿刀非法闯入,并入室行凶,然后女方家人反击中对该男子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并造成死亡。这种情况居然要被判处有罪,我觉得最多应该就是防卫过当吧,怎么也不能是过失杀人或者故意杀人吧,当然如果该男子家中情况是那啥,嗯,敏感词咋们还是少提,又是独子,那么这女孩家。。。希望远离偏激的人,也希望公正的判决能够在该事件中得到体现,虽然事实上两个家庭活着的人都已经被毁在了死的那个人手里,愿戾气不在,佛系永存